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略)****年度市级媒体宣传战略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略)****年度市级媒体宣传战略合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略)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了进一步促进平阳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宣传力度,提高平阳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略)与(略)建立媒体宣传战略联盟合作关系,围绕平阳县创建工作重点、特色工作和日常工作开展有效的宣传,进一步推进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经项目介绍、专家咨询,专家小组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1、(略)是温州市委机关报的发行单位,长期以来承载着温州市委政府的重大主题宣传报道任务,是温州地区唯一的政经大报,以“主流、权威、有用、好看”为办报理念,在温州发行覆盖面最广,聚集了本地优质的媒体人才,并且拥有一支政治素养、专业素质高的采编队伍,在引领正确舆论导面上有权威性,在宣传策划创新方面优势明显。现有温州晚报、党报阅报屏、温州日报官方微信等媒体平台,本次采购需在《温州晚报》《温州日报》刊发新闻。
2、(略)具有《人民网》《新华网》《浙江日报》《潮新闻》等省市级媒体宣传策划能力,本次采购需在《浙江日报》、《潮新闻》客户端、《人民日报》客户端、《温度》客户端、人民网、新华网、浙江在线等上级网络媒体推送新闻稿。采购人与(略)进行全方位多领域全面战略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全面拓展合作领域,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温财采(****)10号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鉴于本次的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鉴于提供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和特殊性,本次项目不适合公开招标,参照平阳县其他乡镇类似招标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略)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略)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略)。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 真: /
地 址: (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联 系 人: (略)
监管部门电话: (略)
传 真:
地 址: (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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