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0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有效 |
****环境局2024年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年产8780吨塑料片项目等两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2617****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515-****2620
EMAIL:****@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 | 年产8780吨塑料片项目 | 本项目租用****公司闲置厂房8881平方米作为生产场所,新增购置金属带锯床、研磨床、单柱立式车床等设备,总投资110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有组织排放的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经15m高1#、2#排气筒排放;捏炼、开炼、发泡、熔融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分别经15m高3#、4#排气筒排放。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
2 | ****科技城****中心 | 化学品与****基地建设项目 | 本项目租赁******公司现有厂房1100平方米作为生产场所,项目建成后仅涉及固体废物的腐蚀性、浸出毒性、易燃性和毒性物质含量4项检测分析能力,不涉及急性毒性、反应性和感染性3项检测分析;总投资37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后三遍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过成****设备处理达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上述两股废水与与RO反渗透浓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科技城****处理厂集中处理。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醇、甲苯、苯、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及表3标准,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及表2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危化品室及药品室设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通风橱/集气罩+一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25m高排气筒排放,其它未有效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