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配套工程一期(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项目名称:****中心配套工程一期(EPC+O)
2.招标人:**** 地址:**市芗****生态园
联系人: 小王 联系电话: 0596-****026
3.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6-****055
4.项目概况:从联十一线入口道路面白改黑整治,沿线道路基础配套设施提升,道路节点绿化和标识性引导;核心区的环境整治提升,****停车场、园路步道、观景平台、绿化提升、水岸清杂、现状房屋改造、水电基础设施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节点整治通过景观构筑物对开漳圣王文化进行挖掘和展示;山体围绕朝拜步道进行提升,包含步行台阶的打造和两侧绿化整理、现状步道路面提升和节点绿化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园林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室外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总投资概算5535.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67.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7.0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20.72万元,征地费用900.00万元。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上午9时30分
7.交易地点:****交易中心(**市**区水仙大街100****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10.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漳****公司(联合体成员:**** ****公司)
投标报价:总报价大写肆仟壹佰肆拾伍万玖仟捌佰贰拾元整(¥****9820元),其中:①设计费 806800 元;②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8159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K= 4.00 %;③运营管养服务费 ****861 元,下浮率K2= 5.00 %
工期:①、施工图设计时间:合同签订完后30个日历日出具正式施工图;②、工程施工、采购时间要求: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之日起3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项目需分期施工,具体复工时间以发包人的通知为准。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 01月12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1 月06日;③、运营管养服务期:运营管养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其中硬地保洁及秩序维护年限为三年,绿地管养年限为二年。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若需)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运营管养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十七《运营管养承包合同》。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附的资格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1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和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黄小忠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135********12170
13. 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工程造价(万元) | 备注 |
**县梅峰公园、江滨公园及**主要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 ****管理局 | 6728万元 | |
**县西埔镇虎山、庙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 | ****集团有限公司 | 5340万元 | |
14. 中标候选人的类似运营业绩(如有时)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工程造价(万元) | 备注 |
**县西埔镇虎山、庙山公园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 | ****集团有限公司 | 5340万元 | |
****基地核心保护区一期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 | **圆****公司 | 4872.8万元 | |
15.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提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16.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236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1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