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石碶街道雅渡新村建设一期工程(**区石碶地段YZ11—02—c2地块)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ff****818bcc****018bccb14c090535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区石碶街道雅渡村 | 地址:**省**市**区**镇云彩路487号、龙翔路191号 | ||||||||||||||
联系人:王澄赛 | 联系人:**** | ||||||||||||||
电话:134****9389 | 电话:131****1379 | ||||||||||||||
标段(包)名称: | 石碶街道雅渡新村建设一期工程(**区石碶地段YZ11—02—c2地块)(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221****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石碶街道雅渡新村建设一期工程(**区石碶地段YZ11—02—c2地块)(施工)(招标编号:A330********22176001)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一)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一)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2号(YZ11-02-c2)地块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4851元,总建筑面积147915.71平方米 (地上104635.77平方米,地下43279.94平方米)。” 修改为:“本次招标的2号(YZ11-02-c2)地块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651元,总用地面积52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8079.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4799.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279.94平方米。”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4489.4851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0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0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2699.8686万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3972.1651万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为 0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0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2673.4941万元。” 3、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投标报价:“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94851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868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269元(不含税)。” 修改为:“其中,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1651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494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 ****504 元(不含税)。” 4、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为 ****84197元至 ****42119元。” 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合理报价区间,投标合理报价区间为****52847元至****12581元。” 5、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评审表商务标得分:“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1)本项目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7%至-9%,即 ****84197元至****42119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修改为:“本招标文件设置投标报价区间:(1)本项目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7%至-9%,即 ****52847元至****12581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 6、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资信标评审表第3条:
修改为:
7、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0日10时00分】(**时间,下同)”。 修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23日16时00分】(**时间,下同)”。 8、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时00分】”。 修改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13时30分】”。 9、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10日10时00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25日13时30分】”。 10、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进行修改,现已重新上传,请自行下载。 11、本工程电子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现已重新上传,请自行下载。 12、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答疑进行修改,现已重新上传,请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澄清:无。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人名称:**** 日期:2024年1月8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区****办公室 | 电话: | 0574-****1373 | ||||||||||||
信息来源: | **区公共**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4-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