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42万米防护栏等金属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521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年产42万米防护栏等金属制品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经开区金属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经开区金属产业园,项目北面为******公司,****集团****公司,东面为****集团有限公司,西面为村民水塘。中心地址坐标为:东经115°27'38.131",北纬28°3'22.997"。本项目属**,项目主体工程为租赁******公司已建厂房(建筑面积8845.94m2,内设1条生产线);辅助工程为办公区(建筑面积1370.9m2,****中心)、成品仓库(建筑面积1460.1m2)、原料仓库(建筑面积770.36m2);公用工程为供水、供电、排水工程;环保工程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供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水,用电来自市政供电电网统一供电。 本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1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水: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含预脱脂废水、脱脂废水、一次水洗废水、陶化废水以及二次水洗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公司已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开发区污水处****园区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气:项目外排废气为喷塑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产生的烟尘、抛光打磨产生的粉尘、切割产生的粉尘以及生物质燃烧烟气。喷塑废气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切割粉尘、焊接烟尘以及抛光打磨粉尘废气产生量较小,均无组织排放,生物质颗粒燃烧烟气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后,再与活性炭固化废气一并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管机、冲床、热风机、电焊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并且通过建厂房门窗等阻挡作用,使得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焊渣、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水处理污泥、废抹布及手套、脱脂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生活垃圾。 其中一般固废:边角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焊渣、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等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废:废抹布及手套、脱脂废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