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投**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厂区循环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1月11日17时00分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广投**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厂区循环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680.4767(万元),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巴普(中****公司,投标报价:756.748(万元),质量: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海****公司,投标报价:799.829(万元),质量:满足要求;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陈向上
中标侯选人(巴普(中****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裴志勇
中标侯选人(**海****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尤建中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巴普(中****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海****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项目经理:黄雪菲
地址:**市**区飞云路6号GIG****基地9层
电话:0771-****191
电子邮件:****@163.com
三、其他
受****的委托,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广投**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厂区循环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680.4767(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巴普(中****公司;投标报价756.748(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海****公司;投标报价799.829(万元);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满足要求;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其他事项无。
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4年01月08日17时00分至2024年01月11日17时00分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联系。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兴港镇****厂区内
联系人:苏磊
电话:191****001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经理:黄雪菲
地址:**市**区飞云路6号GIG****基地9层
电话:0771-****191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