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储量
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涉及**范围调整。根据《**省**县新街乡****公司砖瓦用页岩矿**储量核实报告(2016年)》和《**省**县新街乡****公司砖瓦用页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2016年)》,**县新街乡****公司矿种为砖瓦用页岩矿,**面积0.0464km2(69.6亩);开采标高:2050—1945m。矿山保有**储量377.98万吨,其中评估利用可采储量136.31万吨(已出让60万吨)。根据《**县新街乡****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云君信矿评字〔2023〕第114号),本次挂牌出让**量为186.48万吨,对应可采**量为76.31万吨。
4、拟出让挂牌底价
**县新街乡****公司(未有偿处置**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63.82万元,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底价为65.0万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
5、矿山服务年限
拟出让矿山设计生产规模10万吨/年,拟出让年限为7.63年(按未处置**量计算),从取得采矿权许可证之日计算。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砖瓦制造、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等要求;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
1.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本次出让只接受单独独立法人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出让方式和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网络公开挂牌
(二)地点:**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三)公告时间:2024年1月9日至 2024年2月4日。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申请登记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4日17:00 时止。
(二)申请报名方式:
1.CA 数字证书办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州”,切换至“**州公共**电子服务系统”界面,点击“CA 办理”按提示完成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按网站“办事指南”CA 办理流程准备齐注册资料直接申请办理,也可****交易中心6楼CA 办理窗口现场办理(联系电话:0878-****989)。
★注:CA 数字证书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意向竞买人提前办理好 CA 数字证书。
2.网上报名:意向竞买人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进入“办事指南”下载《**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按说明进行报名及竞买操作。
(三)意向竞买人须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主要包括下列材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报名表、竞买声明和自愿承担风险责任承诺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本公告中第三条(三)规定的查询网站彩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竞买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据,意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2024年1月22日8:00至2024年2月4日17:00 时止。
2.资格审查的方式: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局审查。所有意向竞买人可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不能参加本次网络挂牌出让活动。
3.竞买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且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的,将收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在挂牌时间内登****交易中心网进行报价操作。
六、竞买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人需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15万元
(二)竞买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
账户名称:******局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根据保密要求在报******局联系获取账号信息,联系电话:0878-****248)
(三)缴纳时间:2024年1月22日8:00至 2024年2月4日17:00 时止。
注:竞买履约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到账时间截止后转入保证金专户的,视为未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能参与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建议尽快汇款,避免因到账时间延迟造成报名失败。
(四)缴纳方式:竞买保证金采取线下交纳方式,从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交纳名称必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银行进账单上应注明竞买采矿权名称。
(五)保证金的处置:
1.出让活动结束,未成功竞得该采矿权的,竞买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如成功竞得,直接抵缴出让收益。
2.竞买申请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若未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限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不予退还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4.因竞得人原因导致采矿权出让结果失效的,竞买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非竞得人原因导致采矿权出让结果失效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1个月内原路退还。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2月5日8:00至2024年2月22日17:00时止。
(二)交易流程:用户注册及办理 CA 数字证书→缴纳保证金→项目报名→查验报名资料→取得竞买资格→竞价(含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签订合同。
(三)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增价方式报价,起始价为65万元,增价幅度为每次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数;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3.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以当时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在 24 小时之内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网站、**公众信息网、**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示10 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全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矿产**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二)**县新街乡****公司****煤矿山转型升级“改造升级”类矿山之一,2016年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时只出让可采**量60万吨,出让年限6年,现矿山服务年限已满。竞买人在竞买前须充分了解《****政府****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文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新的竞得人须同原矿业权人就矿权整合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方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县新街乡****公司已对矿山资产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价值1835.35万元。新的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30日内与原矿权人就资产收购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若新的竞得人无法按要求完成矿权整合导致无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则此次挂牌无效,******局重新组织挂牌。
(三)政策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因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应急等产业政策或其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以及矿地矛盾纠纷等影响,或因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无法开发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因国家、省、州及县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开采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在办理采矿权许可证中可能遇到的政策风险,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因素条件的风险: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涉及的林地、土地、水、电、道路、环保和地面附着物使用和搬迁以及进场道路等事宜原矿业权人已协调处理,竞得人应进一步向林草、水务、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了解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五)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六)竞得人存在以下情形的,竞得采矿权后可能无法办理采矿许可证:
1、存在其他矿业权采矿权出让收益未缴清的;
2、在**县境内存在未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的(包括未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欠缴土地复垦费用、原矿山关闭后未开展生态修复的矿业权人);
3、在**县境内有矿产**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或未整改到位的。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 2024年2 月4日 17:00 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局、****。逾期未送达视为无异议。
十、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 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出让公告、成交结果公示同步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众信息网、自然**部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出让公告发布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将按原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出让公告或者变更、补遗出让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采矿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携带竞买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在1个工作日******局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406室)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按违约行为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结果将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不缴将按每日2‰收取滞纳金。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含开采过程中应向国家缴纳的规费。
(五)采矿权出让交易活动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六)竞得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之前,须按规定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
(七)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挂牌须知等出让文件,并按现行矿政管理政策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局:0878-****171
**** :0878-****532
****交易中心CA办理窗口:0878-****989
******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