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大厦405号-408号房屋招租(第二次) |
****环大厦405号-408号房屋招租(第二次) | ||||||||
****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 |||||||
2024-01-09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1-16 |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
标的位于****环大厦405-408号房屋,405号、408号房屋可租赁房屋面积各为73.01平方米,406号、407号房屋可租赁房屋面积各为88.79平方米。结构为钢混,室内普装,门窗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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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
2023-10-15 | |
**市城建****公司 | |
2023-12-08 | |
详见子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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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子资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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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 | |||||
3年-5年 |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协议》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协议》约定签订《租赁协议》。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协议》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限的起算日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标的资产之日起算,若出租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承租方交付标的资产的,则承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出租方除向承租方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外,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补偿,且承租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出租方主张赔偿/补偿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解除给承租方或者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或者出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或者出租方均不得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同时承租方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 3、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功能,承租方不得转租,也不得以“租赁**、联营”等任何方式变相转租,如有任何违反,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已交租金。 4、承租方已经对租赁标的物的资产现状进行了全面的了解,自愿承租租赁标的物。承租方应当自行办理其经营所需的相关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关办理费用及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环保、卫生许可证和消防验收等行政许可/备案手续,如承租方未能合法取得上述相关证照而无法正常经营的,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概与公司无关,承租方也不得****公司进行支付租金的理由进行抗辩。 5、如承租方对土地及房屋进行重新整理装修,应采取“来装去留”的原则,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支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整理装修改造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未经公司同意对土地现状或房屋主体结构或框架进行改造的,公司有****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在承租期内,****政府征收、征用拆迁、土地开发等情况导致不能按照原租赁用途继续出租的,可提前解除协议,公司提前60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并清空房屋,公司不对装修改造费用、经营损失等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 |||||
1、本意向投资方已向****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意向投资方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投资方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投资方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投资方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协议》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投资方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协议》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投资方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投资方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方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经年检通过的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或机构的,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时需提供上述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水、电等费用,相关防火、防盗及相关安全、人身损害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还需另行签订《安全责任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1、法人(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基本账户信息等合法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3、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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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权属情况: 标的权利人均为**市城建****公司,均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市房权证字第****61697号。 2、装修免租期:3个月。 3、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0%。 4、标的租赁用途:原则上不得改变房屋现状和整体结构,用于办公、住宿。只允许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性活动。 5、物业管理费:****公司缴纳,****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6、税费承担方式:承租方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以及水、电费等,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7、租金支付方式:先支付后使用,租金按年一次性支付。需提前5个工作日将下年度租赁费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8、是否有原租户:无。 9、标的其它情况:无。 |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2024-01-16 17:00:00 |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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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滇池路支行 | |||||
396********136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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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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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网络竞价 |
DSCQ****612D****301-2 | ****环大厦405号、406房屋 | 2.6万元 | 2024-01-16 |
DSCQ****350E****302-2 | ****环大厦407号、408号房屋 | 2.6万元 | 2024-01-16 |
马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71-****1968 |
马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871-****1968 |
总则 第一条****(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www.****.com****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公司指定账户为准)。****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方****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公司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公司****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