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灯丝2000万条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090
传 真:0750-****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灯丝2000万条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原项目于2004年3月31****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文编号为****。于2021年搬迁至**市址山镇富云路15号,(江鹤环函〔2021〕30号)。现项目搬迁到**市址山镇云乡富云路9号C座,搬迁后,占地面积为1280平方米,搬迁后工艺和产品、原料用量等不变,取消设置宿舍和食堂,生产设备增加6套绕丝机、3台钼套机作为备用设备。主要产品有普通钨灯丝1000万条,其中200万条需要套钼套,钼灯丝1000万条。主要工艺为绕丝、定型、酸洗、煮碱、中和、超声波清洗、烘干等。 |
环评机构 | **鹏达信****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冲厕、城市绿化标准的较严值后回用于冲厕和绿化;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作为清净下水定期外排;超声波和纯水清洗废水交由零散废水处置单位处理。②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酸洗、煮酸过程产生的酸雾、颗粒物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酸雾、颗粒物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硫酸雾、HCl、SO2、NOx及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