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IPTV电信侧系统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市世纪城路66号
供应商(乙方):****
地址:****路121号三和大厦25楼C座
四、**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IPTV电信侧系统维保服务
五、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4日
六、合同公告时间:2024年1月9日
七、合同期限:2023年12月4日-2024年12月3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履行委托事务,因乙方原因导致任一委托事务无法完成的,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五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甲方;未按期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银行间同业拆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因此产生的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2项约定的服务内容和第4项约定的服务响应时间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次数超过三次,或累计逾期时间达到五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可拒绝继续支付合同约定中乙方未服务的周期费用,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因此产生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承诺其对提供给甲方的系统软件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或拥有合法授权进行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如乙方违反前述承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可拒绝继续支付合同约定中乙方未服务的周期费用,乙方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甲方为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诉讼等其他费用)。
5、凡本合同中所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若有不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补足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补足的,乙方应按照应补足而未补足金额万分之一/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