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9 17:33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鹤**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3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片区紫荆东路以北、茶花路以西湘商产业园**强盛****公司1#厂房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新瑞智****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将原位****开发区泸阳片区租赁******公司厂房建设运营的危险废物暂存****开发区**片区紫荆东路以北、茶花路以西湘商产业园**强盛****公司1#厂房,租用**强盛****公司闲置1#厂房建设新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项目。项目拟投资1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555m2,设计最大暂存量为103吨,采取分区布局建设各类危险废物贮存区及装卸区、围堰、事故应急池,以及应急物资存储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环保设施等相关辅助工程,办公区依托现有。项目收集、贮存、转运类别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20个大类,83个小类,年收集、暂存、转运危险废物10000吨。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利用和处置。项目搬迁后原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清理和拆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2”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暂存区仓库产生的VOCs、酸雾(以硫酸雾计)、恶臭污染物通过设置集气管道,含VOCs、恶臭污染物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含酸雾废气进入碱喷淋塔净化处理后,统一经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外环境,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酸雾(以硫酸雾计)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恶臭浓度的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开发区****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水。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贮存应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包装物、废拖把抹布、废防护用品、废活性炭、碱喷淋废液、收集的事故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暂存区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对地面、裙脚及泄漏收集池、围堰、导流沟、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防渗、防腐蚀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加强对周边地下水的日常监测,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 7.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