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陕历博秦汉馆周边地块景观环境及服务设施提升项目已由**省****管理委员会以项目代码:****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陕历博秦汉馆周边地块景观环境及服务设施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陕历博秦汉馆周边地块景观环境及服务设施提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池大道以北,秦宫一路以西,泾渭大道以东;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88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K4-DK7、DK9-DK12及周边零星区域的景观环境美化,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场地平整、绿化种植、环境美化及配套设施等。DK8区域的服务设施提升等。
2.3 项目总投资额:约365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约3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83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陕历博秦汉馆周边地块景观环境及服务设施提升项目 ;标段编号:E****043509b9x7f68l2001;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陕历博秦汉馆周边地块景观环境及服务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方案以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小品、室外、照明、土建、安装等设计),建设期全过程的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前期准备、协调和工程关联工作及后续服务配合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3.2.1设计资质:申请人须具备以下①②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园林绿化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
3.4.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 近3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西咸新区)》、《**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1月10日00时00分开始在《**公共**交易平台(**省●西咸新区)》、《**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4年1月23日09时30分前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西咸新区)》(http://xxxq.****.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9.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月23日 09时30分。
9.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省﹒西咸新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公共**交易平台(**省●西咸新区)》(http://xxxq.****.c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无须现场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资格预审,申请人将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省﹒西咸新区)(http://xxxq.****.cn/)。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西咸新区)变更网上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与 **公共**交易平台(**省●西咸新区) 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投标确认信息(单位名称、总承包项目经理等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同一标段资格预审。
10.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提供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总承包的投标。
10.5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公共**交易平台(**省●西咸新区) 。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6本项目全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申请人(投标人)只需在系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无需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申请人(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交易流程进行不见面开标活动,请在开标前按照操作手册调试好网络环境及电脑,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各申请人(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秦汉**文创大厦14层 | 地址: | **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8****广场D座13楼 |
联系人: | 杨旭康 | 联系人: | 王超、李飞、王健 |
电话: | 029-****5844 | 电话: | 029-****2775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吉祥路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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