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6142/202401-00126 | ||
节能审查 | ||
****政府 | ||
2024-01-05 | ||
关于****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有效 | ||
有效 | ||
暂无 | ||
发改产业〔2024〕2号 | ||
发布时间:2024-01-05 10:32
****政府:
你单位《关于转报****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函》及节能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余热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为****厂区内,项目总投资10060万元,利用现有的生产线烧结环冷机、竖炉环冷机中产生烟气量以及对甲方的**高炉煤气进行回收及综合利用发电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设置1套双压环冷机余热锅炉+1套单压环冷机余热锅炉+1套煤气过热炉+1套10MW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年发电量为8800万千瓦时,年供电量为7615.43万千瓦时。
三、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标准规范,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在落实节能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四、该项目节能报告基本符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规〔2023〕1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芜发改环资〔2023〕385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2018年本)》的要求,原则同意该报告。
五、根据项目节能报告,项目耗能品种为电,年耗电量1184.57万千瓦时。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455.84吨标准煤,等价值3400.07吨标准煤。
六、项目用能品种及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10%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市****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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