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1安吉至洞头公路洞头霓屿至北岙段工程配套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S211安吉至洞头公路洞头霓(略)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上社村内极头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略) |
建设单位 | 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叶信用 |
联系人 | 柳胜方 | 联系电话 | 152(略) |
项目投资(万元) | 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略)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略)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拟设置2条混凝土生产线,包含2套混凝土搅拌设备、6个水泥储罐(200t/个)、4个粉煤灰储罐(200t/个)、4个矿粉储罐(200t/个)、2个减水剂储罐(5t/个)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年产20万方预拌混凝土。 | ||
主要(略)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筒仓储存粉尘、搅拌粉尘采取筒仓储存装置、搅拌站均设置为全密闭,同时要求对筒仓、搅拌站设置集气设施,每个筒仓仓顶及搅拌站(略) 有环保措施: 输送粉尘采取输送皮带进行全密闭处理,同时在在皮带输送各转运点(略) 有环保措施: 砂石料仓扬尘采取将砂石储存在密封砂石料仓内且配备水喷淋系统措施后通过/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车辆运输扬尘:做好地面硬化、行驶道路及车辆停放场洒水抑尘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委托市政清运公司清运排放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生产废水经厂内集水沟收集,收集后经五级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在地面设置雨水导流沟,并设(略),初期雨水汇同生产废水统一五级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 | ||
固废 | 环保措施: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一般固废需收集至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域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①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略),防止人为噪(略),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②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采用状态好和质量过关的机械,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勤于维护,避免病、老机械作业,以从发声源头有效降低噪声强度;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③ 采用合理隔声降噪技术对各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令降噪效果不低于20dB(A)。④合力安排作业时间企业应严格规范生产作业制度与作业时间段,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施工;合理安排石料运输时间,禁止在清晨和夜间运输,运输车辆进出场地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略)。 | ||
承诺: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叶信用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叶信用 承担(略)。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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