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润邦重****基地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润邦重****基地项目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之器、强国之基。《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同步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包括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先进电力装备等产业创新发展。先前的《国家2035远景目标》中也提出了加快壮**能源、高端装备、海洋装备等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由此,大力推动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和海洋工程装备重点领域突破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规划的重心。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作为《中国制造2025》的重点领域之一,是我国战略性**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点方向,也是国家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当前,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仍处在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阶段。因此,大力发展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既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也是《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跻身世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强国、抢占海洋**开发利用市场的迫切需要。
润邦重机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5亿元,致力于成为国际化的重型装备提供商,专注于为市场提供高品质的起重设备:散料系统解决方案(移动式**起重机、装船机、卸船机、移动式**无尘料斗等)、船厂/堆场/工厂解决方案(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等)、海洋工程解决方案(自提升系统、海洋起重机)等各类设备。润邦重机以打造世界级的民族工业品牌为己任,于2008年创立了自主“GENMA”品牌,专注于为市场提供高品质的起重装备和**机械等各类装备,被评为“中国行业十大满意品牌”、“**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2018年,成功收购有着70多年历史的德国“KOCH”国际知名品牌,包括KOCH核心团队、专利技术、营销及售服网络等重要**。
依托国家大力发展制造业的战略机遇背景和实体制造做强的鼓励机制,秉持诚信共享,严谨务实,精匠图强,的核心文化理念,****示范区现代化****的功能定位,润邦重机投资成立****,拟在**湾****基地项目,主要从事海洋工程装备、**起重装备以及海工配套装备的设计及建造。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拟建地址**省通****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池西、**大道南,**联合车间、涂装车间、危废库、行政楼、倒班楼、门卫、变电所、辅助用房、气站等建筑,厂区总占地面积约300亩。为满足后方****制造基地提供原材料及产成品的水运服务,并兼顾为三夹沙作业区后方部分临港企业提供公共运输服务,同时配套建设1个40000吨级杂货泊位,长度346.5m,占用自然岸线长度346.5m。项目建成后形成**起重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漂浮式海上风电基础、大兆瓦海上风电稳桩平台、LNG清洁能源模块、海工配套装备约500台产能规模。全部投产后,将实现年销售约25亿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本项目为C3737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项目,C3432生产专用起重机制造项目,G5532货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十七、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5.海洋工程装备 ,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故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对照《**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的项目,符合文件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不属限制、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产品不在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类中,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所采用的工艺及技术装备为实用可靠的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装备水平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消耗量不大,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和节能降耗综合利用措施,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单位将**利用、清洁生产的原则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本项目清洁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
3、与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位于**市**省通****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池西、**大道南,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选址及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喷砂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1#2#3#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过滤器+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4#5#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加热组燃烧废气经4#5#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6#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经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置通过7#排气筒排放厂房未被捕集的废气及其他工艺废气均无组织排放。
焊接产生的烟尘,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等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产品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漆雾)、苯系物、非甲烷总烃等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执行**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 4147-2021)中相应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二甲苯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恶臭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要求。油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非甲烷总烃标准数值执行;乙苯排放,参照执行苯系物排放标准限值。危废仓库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油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非甲烷总烃标准数值执行;加热组天然气燃烧尾气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限值中50%执行。
厂房外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限值。
(2)水污染治理措施
生产设备、装卸设备、运输车辆噪声等。****公司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团结河。雨水经雨水排口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
(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生产设备、装卸设备、运输车辆噪声等,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加装隔声罩、减震垫、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对甲类仓库、危废仓库等进行重点防腐防渗,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将应急预案纳入“三同时”验收中,并与区域应急预案相衔接。
(7)生态
本项目厂区规划建筑、车间面积共约9.11万m2,计划建设1个4万吨级件杂货泊位。本项目位于浅海区域,疏浚方量为32.4万方,项目实施造成底栖生物损失,疏浚造成的底栖生物影响可以恢复;该地块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外,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合理有效处理后,不会影响邻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因此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质量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严密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地缓解事故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7、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59****8686
地址:**省通****示范区高端装备临港产业园**池西、**大道南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地 址:**市**区钟秀街道中新二路10号中气产业园;
评价单位:******公司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184****1886电子邮箱:****@qq.com
邮 编:2260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对该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润邦重****基地项目。
链接: https://pan.**.com/s/1q6RZ_pWN-_gCO79Op93uAA 提取码: bp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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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