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县2023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程-I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污水管道长度为2951m,其中dn300管2151m、dn110管800m;污水检查井108座。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12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056.74元其中:设计费报价为222780.5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276.24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固定总价为****276.24元,暂估价为14795.09元,暂列金额为0.00元;优质工程费为0.00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花宝英(注册编号:桂145********00979 ;身份证号:450211********0520)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林锦帆(证书编号:201****0525 ;身份证号:440181********4813) | ||||||||||
施工项目经理 | 花宝英(注册编号:桂145********00979 ;身份证号:450211********052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欧建强(证书编号:桂**C3(2016)****921;身份证号:452330********163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敦寨镇雷屯村特色田园乡村。乡村**集成示范试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 **县1号、2****泵站及明渠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3. **经开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4.**市察北区道路及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5. **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二批次设计; 6.**县乌拉草沟河综合改造项目(设计); 7.****园区二期仙支一路,仙支二路,仙支三路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8. **源头莲塘高速路口至**交界道路扩宽工程。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依据《****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编号:****2618)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满分计取。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乙级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公司 | |||||||||
投标报价 | ****810.71元其中:设计费报价为2233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510.71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固定总价为****510.71元,暂估价为14795.09元,暂列金额为0.00元;优质工程费为0.00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闫艳姣(注册编号:桂245****21325 ;身份证号:452323********3727)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蒋绿山(证书编号:202****0645 ;身份证号:452329********111X) | ||||||||||
施工项目经理 | 闫艳姣(注册编号:桂245****21325 ;身份证号:452323********372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琼(证书编号:桂**C3(2013)****714;身份证号:450303********00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市**区**镇楞球屯至左州镇逐林屯村级道路(金农大道)初步设计; 2. 大化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二期项目拿银片区**到**道路工程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3. **市**区科教组团A-1地块8号路建设工程; 4.**市芳香东路**工程II标段; 5. ****中心区三都路、大平坡路和港安街工程施工; 6.**园**三路东段道路一期工程。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依据《****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编号:****2618)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满分计取。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公司、******公司 | |||||||||
投标报价 | ****602.45元其中:设计费报价为2236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002.45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固定总价为****002.45元,暂估价为14795.09元,暂列金额为0.00元;优质工程费为0.00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陈江帆(注册编号:桂245****17223 ;身份证号:450924********3653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黄庆(证书编号:201****4241 ;身份证号:450103********055X) | ||||||||||
施工项目经理 | 陈江帆(注册编号:桂245****17223 ;身份证号:450924********365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严(证书编号:桂**C3(2004)****585;身份证号:452501********639X) 文信联(证书编号:桂**C3(2014)****371;身份证号:452501********623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桂中(**)现代林业产业园PPP项目一期二区道路工程设计; 2. **区****沿线乡镇供水项目工程设计; 3. 中国**进口木材暨高端绿色家具家居产业园项目设计; 4.****人民医院**项目EPC总承包; 5. **市兴桂路道路工程****糖厂****糖厂路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依据《****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编号:****2618)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满分计取。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016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