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1-10 】
**县西塘桥街道共同**人居品质提升项目(三期)-****社区2、3号地块定向安置小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西塘桥街道共同**人居品质提升项目(三期)-****社区2、3号地块定向安置小区项目****改革局****改革局备案赋码2312-330424-04-01-187538备案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132075.83万元(其中**工程费暂按79000万元计取),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65627平方米(约98.441亩)。总建筑面积约216896.87平方米,同步建设绿化、道路、雨污水管网、幕墙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西塘桥街道),**规划支路,南至**路,西至海景大道,北至城市支路。
2.2招标范围:**县西塘桥街道共同**人居品质提升项目(三期)-****社区2、3号地块定向安置小区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房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3监理服务期: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3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监理服务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提供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业绩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必须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同样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省外企业总监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其他: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jxszwsjb.****.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jxszwsjb.****.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递****交易中心)。邮寄地址:**省**市**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3楼304室,收件人:张雨惠,联系电话:158****5102。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张雨惠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由于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和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邮寄快递产生任何不利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6.2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大桥新区**北路1816号 地 址:**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联系人:肖磊 联系人:张雨惠
电 话:0573-****0027 电 话:0573-****8867
邮 箱: / 邮 箱: /
2024年1月10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3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 2020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监理服务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提供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业绩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必须附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同样不予认可。 |
4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或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5 |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总数≥12人) |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具有**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省省级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复印件) | ||
监理员不少于7人,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及以上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
6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投标承诺书) |
7 |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24年1月01日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盖章的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打印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参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须一致(若为己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及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用人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
8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