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1-10 】
**县西塘桥街道共同**人居品质提升项目(三期)-****社区2、3号地块定向安置小区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西塘桥街道共同**人居品质提升项目(三期)-****社区2、3号地块定向安置小区项目****改革局****改革局备案赋码2312-330424-04-01-187538备案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开发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发区(西塘桥街道),**规划支路,南至**路,西至海景大道,北至城市支路。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65627平方米(约98.441亩)。总建筑面积约216896.87平方米,同步建设绿化、道路、雨污水管网、幕墙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3招标概算工程费及代建管理费:80912.25万元。
2.4代建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缺陷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800日历天。
2.5全过程代建开发实施阶段:分为开工前期阶段、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项目后期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阶段、项目质量缺陷期阶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负责开工前各类手续办理,三通一平、工程分包、工程施工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含基桩检测、基坑维护监测、竣工“三测合一”测绘,部分可售房屋进行销售,各类材料检测、监测等项目的管理服务及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第三方检测单位的管理工作,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并达到交付标准(含大产证办理和配合小产证办理),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
2.7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如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成员单位)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2日9时00分,登录“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jxszwsjb.****.cn/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00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直接送达投标文件,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如下要求:
6.4.1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不得递交****交易中心)。邮寄地址:**省**市**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3楼304室,收件人:汪燕君,联系电话:136****8286。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汪燕君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由于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邮寄快递产生任何不利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6.4.2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cn、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jxszwsjb.****.cn/hymain/)上发布。请投标单位在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jxszwsjb.****.cn/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大桥新区**北路1816号 地 址:**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联系人:肖磊 联系人:张雨惠
电 话:0573-****0027 电 话:0573-****8867
邮 箱: / 邮 箱: /
2024年1月10日
招标公告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4 | “三类人员”要求 | 施工方须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施工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4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5 | 项目经理 |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6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施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
7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 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8 | 施工负责人 |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9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1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复印件,****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2024年1月22日(周一)打印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成员单位)。 |
12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代建服务任务;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之间不能相互控股或参股。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施工方)、《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指施工方)、人员证书、“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盖章、签字,均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特殊注明除外)。
4、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