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蕾佳苑、春丰佳苑、新光嘉园(南片区)安置房小区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红蕾佳苑、春丰佳苑、新光嘉园(南片区)安置房小区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蕾佳苑、春丰佳苑、新光嘉园(南片区)安置房小区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业主为****,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红蕾佳苑、春丰佳苑、新光嘉园(南片区)安置房小区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270.0 万元 2.1.2 服务期:一年 2.2 招标范围:为了配合城市市容管理,拟将锡旺物业管辖范围内的小区(红蕾佳苑、春丰佳苑、新光嘉园(南片区)安置房小区)建筑装潢垃圾清运及处置,垃圾总量约15000 吨,按实结算。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投标人****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4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代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相****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相****银行代扣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10日 18时 至 2024年01月15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cn: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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