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市重点区域防洪工程立项的批复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
- 成文日期: 2023-11-09
- 发文字号: 三发改农经〔2023〕170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有效期二年
更新时间: 2023-11-09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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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重点区域防洪工程
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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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市重点区域防洪工程立项的函》(三环通字〔2023〕23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启动**市重点区域防洪工程前期论证,该项目已列入申报增发国债策划项目,****中心**境内。项目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311-460200-04-01-894609。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工程****中心**重点区域内,工程划为六大片区建设,主要内容如下:**及改造排洪沟(河道)20.69公里,其中:一、改造现状羊栏排洪沟,长2.0km;二、改造高园水系山营支流排洪沟0.4km;三、抱坡溪上游(新中路-抱坡路)段排洪水系通道**1条,总长度为910.00m;四、****流域海螺片区-临春片区**生态排洪水系通道,总长度为8511.00m;五、**市抱坡溪片区排水通道**排洪通道,总长度为5.60km;改造通道,共10条,总长3.94lm;**调蓄空间共10.13公顷。
三、工程投资匡算65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4074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08.74万元(含工程建设用地费用16910.0万元),基本预备费2249.2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和市级财政资金。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应规避生态红线,无法规避的,依规定必须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根据市资规局在**省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信息平台意见:项目用地涉及III、IV林地,需按程序办理林地使用手续。项目需采取生态护坡方式实施,且避让现状耕地和建设用地;涉及经核查相关权属情况,项目用地涉及中国人民**军**省**警备区、**(首都机****公司等权属用地,需协调对接。
五、其他事宜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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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