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盈﹒玖悦北岸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招 标 公 告(第二次)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泰盈﹒玖悦北岸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泰盈﹒玖悦北岸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内容: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服务期:自首套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
五、项目预算金额及收费模式:
(1)收费模式:酬金制计费模式;
(2)项目预算单价:住宅物业服务费单价3.9元/月/平方米,车位物业服务费70元/月/个。
上述含税单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最终合同总价****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测绘成果报告上载明的面积及车位数量为准。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备案证明(提供相关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须在**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上登记且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提供相关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在**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上的上年度考核分值在“130分”及以上,标书中提供平台上截图加盖公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后在“**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zhwy.****.com)查询结果为准;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备注:
(1)单位负责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只有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7.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按要求向****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2、3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报名费付款方式:现金。
七、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市**区人民西路663号32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09:30时。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市 ** 区 人民西 路663号32楼 。
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09:30时。
十二、开标地点:
**市 ** 区 人民西 路663号32楼 。
十三、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市**区人民西路663号32楼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138****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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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