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项(略):为尽快解决消防无水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计划对兰(略)。
3、合同履行日期:(略)
4、采购预算:¥(略).04元,最高投标限价¥(略).00元。
5、采购单位名称:(略),地址:**市蚌山区**大道3858号5层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6、采(略):**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蚌山区虎**路955号10层-11层
项目负责人:席天今,联系电话:(略)
7、公告期限:(略)1个工作日)
8、成交人(按包列明):
名称: **宇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省**市颍州区**街道西清路1155号双清湾中心A座商办楼B1204室,成交金额: ¥(略).13元,资格能力条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质量:(略)
9、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采购人地址:**市蚌山区**大道3858号5层,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10、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蚌山区财政局(填写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地址:**市**大道3858号1#楼6层,联系电话:(略)。
11、质疑提(略):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略):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略)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
本栏(略),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略)。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略)
项目名称: | (略) |
采购人: | (略) |
同级财政部门: | **市蚌山区财政局 |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 (略) |
上级主管部门: | **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 (略) |
信息发布主体: | (略)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1-11 16:(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