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家供应商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本报讯 记者马金眈报道 日前,****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直平台)征集(2024年)项目入围结果公告已发布,入围结果显示,经过入围资格评审,共有32家供应商入围。
根据网站公布的入围结果,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分为三类。道路运输企业入围名单包括广****公司、**市****公司等20家供应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入围名单包括广****集团有限公司、******公司2家供应商;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企业入围名单包括******公司、******公司等23家供应商。其中,******公司等13家供应商分别入围两类车企名单。
记者了解到,****事业单位****车行为,****车行政管理成本、减少租赁费用、提升租车服务质量,推进公务用车降本提质增效,****早在2023年11月28日就开始征集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直平台。根据该局发布的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的车****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公务出行租车,出发地一般为**,服务范围为**省全省区域,根据全年业务情况,不定量、不定期租用5座小轿车、5座越野车/SUV、7座商务车、9-15座面包车/中型客车、中巴车、大巴车等其他适用车型。
在车辆要求方面,该局要求供应商使用自有车辆提供运输服务,提供服务的车辆应登记在供应商名下,不得拼凑挂靠车辆,并且要使用国产汽车提供运输服务,且优先提供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提供进口或豪华车型。提供服务车辆的车龄应在5年以内,车辆行驶里程不超8万公里,轿车排量在2.0L(含)以下,越野车、商务车和其他小型客车排量在3.0L(含)以下。另外,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入围后,其为省直平台用户提供的服务车辆须购买车辆保险,险种包含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承运人责任险或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每座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提供服务的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保险索赔及相关事宜。
据了解,征集活动采用的是承诺入围制,即报名企业按照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供符合入围标准的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并签订相关承诺书后即可获得入围资格。企业征集以自然年为周期,****这次征集项目的服务期自《**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将每年定期发布企业征集公告,开放申请渠道,确定年度入围企业资格。
****还强调,省直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模块是提供政企**的渠道和桥梁,入驻省直平台不****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的前置条件。企业自愿报名在省直平台开展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未获得入驻省直平台资格的企业,仍可依法依规在本平台外的其他线上或****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