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服务范围为****法制支队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硬件及应用系统,主要包括数据采集站、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数据库以及应用系统。
服务内容包括日常运维服务、驻场服务、专业安全服务、主要硬件设备维保服务、主要应用软件系统维保服务、配套设备接入服务及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等。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35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4.1确保特定产品的运行连续性及稳定性,维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重要因素。
4.2该项目在软件技术上的改进需求,****公司的技术和人员,才能保证维护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区白坡路怡心苑北区6号楼110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于灏 | ****中心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彦奇 | ****检察院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王泽群 | ****学院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4年01月12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8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01月12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8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76-****610
地址:**市**区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5 1429 0901
地址:**市羊山****广场商务大厦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