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明镇、晓明镇、晓南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大明镇、晓明镇、晓南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大明镇、晓明镇、晓南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市晓明镇、大明镇、晓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省委****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辽委发****112号)等有关要求。编制规划一张底图,确定规划战略目标,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强化重点管控区,国土综合整治修复,完善支撑保障体系,编制规划成果。
晓明镇、大明镇、晓南镇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结合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及主体功能定位,充分衔接相关专项专题、重点区域及重点行业发展研究,结合自身**本底,通过基础调研,编制规划方案、开展专家论证、规划成果报批、规划成果公告等程序,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复核与落实上级规划传导控制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修复、国土安全等方面规划目标和具体管控要求,形成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利用安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编制内容如下:
(1)基期数据处理与现状分析
在国土空间规划基期数据库整体框架下,结合市级“双评估",以及其他相关专项专题研究,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区域发展优势与短板,提出发展建议与思路。
(2)发展定位与目标
根据**市各镇的特色**禀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乡镇建设、乡村发展、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的要求,确定本镇的发展规模、目标、定位和方向,制定近期开发建设目标及重点。
(3)区域协同发展
贯彻落实市级提出的区域协同发展要求,加强与周边行政区域在生态保护与治理,自然及文化**开发保护等方面的衔接,加强区域协调与统筹。
(4)城镇发展与乡村**
提出城镇产业发展方向、布局方案;提出城镇、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清单与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城镇发展用地规模。
(5)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协调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落实并细化上级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优化形成自然空间和建设空间互为依托和支撑的国土空间格局。
(6)支撑体系建设
结合相关标准要求,配署、提升镇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提升镇域整体设施保障水**居民的生活品质。
(7)集中建设区安排
优化城镇重点区生产、生活、生态等用地布局,统筹蓝绿网络与公共空间布局,明确各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优化居住与住房保障、****社区生活圈、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基础设施与综合和防灾布局等内容,提出开发强度、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控制要求。
(8)自然**保护利用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及时序安排。统筹矿产**开发利用,优化**开采布局。
(9)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10)制定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
提出近期实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分期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库,落实项目用地,提出规划实施措施等。
(11)构建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明确村庄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
(12)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健**土空间用途管制、空间管控传导、区域联动等制度,提出人口流动,**配置、项目建设、动态监测等规划实施措施。
二、服务标准
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服务标准最终以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正式出台的技术文件的要求为准。规划成果应易于识别、传播、理解和管理,成果形式包 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成果两种。
纸质文档采用A4幅面装订,规划图件采用A3幅面折叠成册。电子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附表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可采用doc(docx)、pdf格式,图件采用jpg格式,矢量数据采用gdb数据库格式,表格成果采用xlsx或mdb等格式。
三、质量标准
成果内容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自然**部规定的相关要求。图纸和文本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
四、技术参数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
《**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自然**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
《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辽委发〔2020〕12号);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成果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8日 16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市人民路东段
联系方式: 024-****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联系方式: 024-****5555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银行**支行
账户名称: ****
账号: 710********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艺琦
电 话: 024-****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