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精神卫生中心改建医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项目名称 | ****改建医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市**区清溪**民路155号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33.57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亮 |
联系人 | 罗俊 | 联系电话 | 189****5150 |
项目投资(万元) | 46.69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1-08-1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 医院改建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应用。 二、建设规模 1、本次改建射线装置使用规模 新**1000UE型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 630mA, 使用位置门诊楼放射科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中心成立了放射安全领导管理组织,制定了放射防护安全管理职责和制度,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 建立了个人剂量检定、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定期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射线装置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和辐射防护要求。机房内布局合理,避免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所有的机房病人出入门外 1m 处设置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请勿靠近;辐射工作场所设置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标志并有中文说明,注明工作时严禁人员入内。射线装置机房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通风。根据各射线装置的实际工作情况配备可升降的含铅挡板,为受检病人的非检查部位提供遮挡,尽量减少受照剂量; X光机使用场所配置铅屏风,以保护其他非照射病人和医生。医院配备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有个人剂量计2 个、铅衣3件、铅围裙 2条、铅手套2幅、铅玻璃眼镜4幅、铅帽2个、铅围脖 2个等。 | ||
承诺:**** 李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亮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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