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依规收贮危险废物并做好管理工作。按环评报告确定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的类别、代码和数量等要求实施收贮: 1、废蓄电池。只收贮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不含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和废镉镍电池(HW49-900-044-49,含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收贮总量20000t/a,不涉及拆解和其它种类的废电池收贮。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贮废电路板(HW49-900-045-49)含已拆除或未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和废电路板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弃CPU、显卡、声卡、内存、含电解液的电容器及含金等贵金属的连接件等废物,收贮总量5000t/a,不涉及拆解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危险废物的收贮。 3、废矿物油。收贮废矿物油(HW08 -900)中的废润滑油;供电变压器维护和更换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HW08-900-220-08);含润滑油废水处理中的隔油和气浮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HW08-900-210-08);沾染矿物油的废包装物(HW08-900-249-08);收贮总量5000t/a,不涉及废矿物油和废包装物加工。 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运营前按以上确定的危险废物收贮种类要求,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二)做好收集和运输管理工作。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要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交通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按照《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等要求,合理包装足够安全并经周密检查,严防在转载、搬移或运输过程中发生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危险废物收集和运输,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办理转运联单,确保去向明确;运输路线由**和交通部门制定并进行监督管理,运输车辆按GB13392规定悬挂相应标志,配备事故处置防护物质和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漏和防遗撒防范等措施;转运车****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废铅蓄电池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不按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三)做好防渗处理工作。项目的蓄电池存储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储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废矿物油贮存区和装卸区等与危险废物接触的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厂区和计量区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和休息区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贮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液体贮存区围堰内要设置防渗液体导流收集沟和收集池,防渗和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渗滤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砂浆层、底漆层、玻璃纤维布层、中漆层、砂浆层、腻子层和面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一般防渗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简单防渗区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防止泄漏液体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做好贮存库房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废蓄电池采取托盘和PE箱贮存、废矿物油采取油罐贮存、废电器电子产品采取PE箱贮存;废蓄电池贮存不叠摞,防止电极之间互相接触以免产生火花造成火灾事故,满足《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要求。采取封闭式门窗和设置一个出入口大门,非工作时间门窗封闭;废矿物油贮存区采取油围堰隔离(容积12m3),废铅酸蓄电池存放区远离热源,堆叠存放每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设立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定期检查危险废物库存情况,发现破损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收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间内固体和液体分区存放,液体贮区围堰内要设置防渗液体导流收集沟和收集池。贮存的危废要设置台帐详细记录危废的名称、种类、废物代码、重量或者数量、来源、主要组分、物理化学性质和拟转移的目的地等内容;危险废物记录和货单应保留5年以上。安装安全照明设备和设置库房观察窗;贮存场所进出口处、地磅处、贮存区域、废酸液收集处理设施所在区域等处,应设置现场视频监控系统,能连续录下作业情形,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3个月。各危险废物存放间,要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标准要求,在库门和贮存区等处制定的警示标识和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明贮存物的类别、名称、规格、注意事项等,根据其特性合理划分贮存区并采取隔离措施,按功能区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五)做好废气达标排放工作。项目的蓄电池贮存区、废矿物油贮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产生硫酸雾、铅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气体处,根据污染物产生情况分别采取负压收集+酸雾碱液喷淋净化+过滤铅网+活性炭吸附等处理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外厂区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厂界无组织粉尘、挥发性废气和硫酸雾达标(GB16297)排放。 (六)做好噪声达标排放工作。项目安装的各种泵、风机和装卸用叉车等产生的噪声工段和设备,采取封闭、消音、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限值。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项目的废蓄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矿物油和泄漏的废液为危险废物,其收集、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可能发生流失、泄露、扩散、火灾、爆炸等环境事故,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要求,要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和暂存管理,做好分类收集和贮存等环节工作;在存储区设置1个50m3事故应急池,与各液体存储区进行防渗管或防渗收集沟连接,并安装阀门在泄漏事故发生时,泄漏液体自行进入防渗事故应急池;收贮过程中不得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蓄电池,废铅蓄电池产生的渗漏液存在专用有盖密封耐酸容器中,不得随意倾倒和丢弃。按照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处置设备和设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后上岗。本项目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政府事故应急处理系统进行有效衔接,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联动处置。 (八)做好生活废水处置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设职工食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送**村堆肥场堆肥处理不外排。 (九)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项目在收贮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沾染电解液废酸液的废抹布和废手套、废油渣、泄漏液、废防酸滤铅网、含碱废喷淋液、沾染酸碱废包装物和事故处理污染的废石灰及废沙土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含废矿物油和含酸消防废水排入事故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掺入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十)做好持证排污和污染物监测工作。项目运行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管理文件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按照环评报告中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要求,定期实施****管理部门报告检测数据,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