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湖县河湖管理所委托,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略)
2.项目地点:(略)
3.合同履行期限:(略)
4.磋商控制价:30.9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超过该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报价格,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略),经营范围须(略))。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略)
5.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略))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略));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略)(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四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磋商公告发布信息
公告发布媒介:(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费:(略)
3.获取方式: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并将磋商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营业执照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工 、邮箱:(略)@qq.com、电话:(略),代理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发放磋商文件。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磋商文件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2)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略)。
(3)凡已发送磋商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邮箱:(略)@qq.com、电话:(略)。
七、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略)
磋商方式:(略)
磋商地点:(略)
九、本次招标(略)
1.采购人联系人:(略)
2.磋商现场联系人:(略)
3.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十、(略)
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十一(略)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 (略)件规定的标准作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3.采购人不组织现(略),各投标供应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