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之嵩口古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HSXM[CS](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泰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之嵩口古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改正磋商文件技术部分评分“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描述
更正内容:
将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技术部分评分“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描述改正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工程概况;②施工平面图;③主要技术指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方案: (1)方案内容齐全无缺漏项、与采购需求相符,每个方案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对项目理解深刻、内容具有针对性,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 (2)方案内容齐全无缺漏项、与采购需求较为相符,每个方案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没有特别具体),对项目理解到位、部分内容具有针对性,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的,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 (3)方案内容有缺项1项或无缺项但方案内容一般、简略且未展开详细阐述的,得1分; (4)缺项2项及以上或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公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变更。以上更正公告(略),对各报价人均(略),其他事项均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名称:(略)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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