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但家庙镇油茶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基地提升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但家庙镇油茶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基地提升改造工程II标段 | |||||
标段编号 | ****002 | |||||
招标人 | ****、**大别山乡村****公司 | |||||
最高限价(元) | ****5113.93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县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0564-****03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中未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保证金回单,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中未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禹弘****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收入与声明的企业类型不符;未见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公告第十一条第5款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 | |||
因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经招标人研究,决定依法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经济开发区峨桥路三华**60#楼 | |||||
投标价(元) | ****4447.71元 | |||||
项目经理 | 陈素芹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38238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袁学婷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开发区松谷路396****酒店3-1911 | |||||
投标价(元) | ****0204.18元 | |||||
项目经理 | 吴**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51789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孟诗斌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5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大别山乡村****公司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项目名称 | **县但家庙镇油茶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基地提升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但家庙镇油茶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基地提升改造工程II标段 | |||||
标段编号 | ****002 | |||||
招标人 | ****、**大别山乡村****公司 | |||||
最高限价(元) | ****5113.93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县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0564-****03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中未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保证金回单,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中未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禹弘****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收入与声明的企业类型不符;未见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公告第十一条第5款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省**市**老洲镇沙池村 | |||||
投标价(元) | ****4403.45 元 | |||||
项目经理 | 王银银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5589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广林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经济开发区峨桥路三华**60#楼 | |||||
投标价(元) | ****4447.71元 | |||||
项目经理 | 陈素芹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38238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袁学婷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址 | ****开发区松谷路396****酒店3-1911 | |||||
投标价(元) | ****0204.18元 | |||||
项目经理 | 吴**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51789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孟诗斌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8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大别山乡村****公司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