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公司****公司对****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拟对****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16-09-21,债权总额25,668,125.44元,其中债权本金25,000,000元,利息668,125.44元,其他权益0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主债务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全部为自然人投资,其中孙振亮投资350万元,占比70%,王道鹏出资150万元,占比30%。公司产权结构全部为个人股出资,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完全承担民事责任。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销售:石油焦、焦炭、钢材、化工产品。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追加仉志明名下海域使用权抵押,抵押****中心渔港,所有人为仉志明,国海证2014D370****7780,面积13.33公顷,海域用途为开放式养殖,用海时间至2029年4月23日,该抵押物****渔业局办理抵押登记,编号:(2014)****。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建波,位于****工业园**大道以南,东环 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柴玉英投资950万元,占股份95%。该公司主要热力设施和热力管网的设计、安装、维修,热力生产、供应。
五、资产亮点
该债权抵押物为海域使用权,较为稀有,抵押****中心渔港,面积13.33公顷,国海证2014D370****7780,****渔业局办理抵押登记,编号:(2014)****。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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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0532-****2150
联系地址:**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25-28层
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事宜,详情咨询请致电或来函。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