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
****事务所担任审计机构的
公告
****人民法院2023年12月28日作出(2023)辽0203破申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五洲公司”)破产清算,并****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管理人向社****事务所****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审计机构。
一、选聘人:
****管理人
二、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
1.接受管理人委托,提供会计、审计、税务、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对破产清算受****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此项工作需在2024年2月底以前完成;
(2)对清算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3)对清算终结日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财务收支情况、财产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根据管理人需要进行其他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接受管理人委托,协助管理人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审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4)清理职工债权。
(二)中选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在处理受托事务过程中获取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披露,不得利用尚未披露的信息牟利;
2.谨慎、合理的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有关事务;
3.****公司的财务顾问、审计师等与受托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职务;
4.依据《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竞聘单位资格:
****事务所近五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二)具有清算资产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破产(强制)清算经验以及房地产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经验;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四)外地竞聘人须在**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且至竞聘会之日止分支机构设立不低于三年;
(五)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且能够提供优质专业服务;能够随时解答管理人的相关咨询问题,并提供书面报告;
(六)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注:1.****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聘。
四、其他要求
1.聘用期限:合同****公司破产清算终结之日;
2.服务地点:**市。
五、报名方式
1、竞聘人应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壹份,申报材料应包括:
(1)破产清算审计服务报价函(需列明报价依据、报价金额);
(2)报价单位简介或情况说明;
(3)报价单位破产相关审计业务工作经验及业绩;
(4)报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相关资料;
(5)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如有)。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2、竞聘人应于2024年1月19日16时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箱地址:****@163.com;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30****0687。
****管理人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