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略) (1)施工期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土地的占用及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等。项目永久用地854.7亩,占地类型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建设用地和河流等。通过采取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略),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在工程结束后恢复绿化等措施后,总体上对区域植被类型、生物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程度不大,项目建设对沿线生态系统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正常情况下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基本得到恢复,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地表植被基本上没有影响。 (3)对森林(略) 1)汤泉森林公园:2003年,广东省林业局以《关于同意建立广东汤泉森林公园的函》(粤林函〔2003〕354号)批复设立汤泉森林公园;2022年8月,广东省林业局以《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准予广东汤泉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决定》(粤林审决字〔2022〕2号)同意对汤泉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进行调整,面积由粤林函〔2003〕354号确定的1000.50公顷改(略).99公顷,本项目用地不(略)。 2)生态保护红线:以边坡方式占用3块生态红线,生态红线名称为南岭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4360m2,但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本项目已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认定本项目属于《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略)中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第6种情形,即“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过落实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方面的防治措施及动植物的保护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对生态红线影响较小。 3)永久(略):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略))及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本项目用地在惠州市“三区三线”方案的叠图成果,本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大气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表现在车辆运输扬尘、施工作业扬尘、路面摊铺的沥青烟及施工机械尾气。项目应按照《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略)行)要求,通过加强施工管理,设置硬质连续密闭围挡,安装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施工主要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并辅以洒水措施,采用密闭方式清运建筑土方及垃圾,物料临时堆放于用地红线内且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等措施可减少扬尘对敏感点影响。 (2)运营期 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通过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路域、桥梁护栏、绿化,以缓解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表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 项目桥梁施工对水体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基础施工,钻孔泥渣排入水体会对水质产生不良影响,涉水桥梁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采用围堰法施工,围堰和拆堰会引起水体局部短时间悬浮物增加,对水环境(略),持续时间有限,工程桩基础施工完毕,对水环境扰动致水质浑浊的影响也将结束。 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车辆清洗,不外排。 (2)运营期 运营期污水主要来源于体育路收费站的生活污水及桥面、路面地表径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管网,进入江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桥面径流通过径流收集孔排入PVC管,PVC管沿桥墩设计,桥面径流最终汇入周边沟渠;路面地表径流汇入周边沟渠。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项目对(略)。 4、固体废物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间产生的弃方运往全线选定的弃渣场进行处置,钻孔钻渣运往全线选定的弃渣场进行处置,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经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不明显。 5、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建设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受施工期噪声影响的敏感点主要集中在沿线两侧,通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中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保养,合理(略),对沿线声环(略)。 (2)运营期 项目全(略),对中大型(略),并对敏感点分别采取全封闭式声屏障、半封闭式声屏障、直立式声屏障、倒L型声屏障等综合降噪措施,同时在有条件路段种植绿化降噪树木。 6、环境风险影响 项目投入使用后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运输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通过在桥梁两侧安装SA级防撞护栏、设立限速标志和警示牌,可有效(略),环境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7、(略) 本项目不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