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人民医院 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结果公示
我院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会已经结束,经院内询议价小组及监督人(略),分别与意向供应商进行“一对一”询议价后,在充分对比各商家所提供的产品及价格等材料,第一批选降价幅度最大的配送公司:广西伦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在我院现供货价基础上整体降价15%);第二批选降价幅度最大的配送公司:河南省天舟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在我院现供货价基础上整体降价20%);第三批选报价最低公司:广西九州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报价25.7元)。院内遴选报告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同意院内遴选结果。
此结果公示1天,各有关供应商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忻城县人民医院采购办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忻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四楼采购办,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忻城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或审计科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忻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四楼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略);审计科,联系电话:(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略)
(略)难以查证的;
5、对其(略),无法提供(略)
特此公告。
忻城县人民医院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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