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15
一、项目名称:《背心式排痰机等一批医疗设备耗材》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采购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院内比选;
四、比选信息:
比选时间:2024年1月12日(周五)15:00;
比选地点:****(南区)5号楼5楼第1会议室。
五、成交信息:
第01包:背心式排痰机2台;
成交结果:采购失败。
第02包:手术床1台;
总控制价:20000元/台。
成交供应商:****,
成交总金额:10000元。
第03包:经皮黄疸仪1台;
成交结果:采购失败。
第04包:电子喉镜2个;
总控制价:64000元/2个。
成交供应商:****公司,
成交总金额:27000元。
第05包:可吸收性明胶海绵;
总控制价:54000元/3000盒。
成交供应商:**市****公司,
成交总金额:50700元。
六、公示信息:
媒介单位: ****;
官方网址: http://www.****.com/ 。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1个工作日。
****公司)对上述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请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递交提出质疑(或异议)材料。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县建设南路206号;
邮 箱: ****@126.com;
联系方式: 0552-****699。
(二)采购人监督信息
名 称: ********委员会;
地 址: **省**县建设南路206号;
联系方式: 055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