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02-08 17:00:00
项目名称
**省**市太**毛庄镇阳夏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38%份额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1/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 02 /0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停止挂牌。
标的
概况房地产
标的简介
一、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用途
土地面积
(㎡)
转让底价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竞价阶梯
(元/次)
标的情况
1
**省**市太**毛庄镇阳夏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38%份额
商业用地
31090.1
****4860
****000
100000
标的详情:1.该地块位于**省太**阳夏路东侧,土地总面积:31090.1㎡,为**市金投****公司、****按份共有,其中**市金投****公司所占份额62%,****所占份额38%。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使用权性质:出让。
2.本次挂牌,****对所占份额38%份额做挂牌转让。
3.该土地原用于开发建设“太**涡河休闲文化购物公园”项目,自2016年8月停工至今。目前地块现状:地上建筑物为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进度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实地踏勘了解。
重要提示:1.该地块项目的相关报建信息以及竞买成功后是否需按照原项目规划进行建设请意向****规划局、建设局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2.由于该地块闲置所产生的土地闲置费请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该地块闲置所产生的土地闲置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地块转让方不负责分割。
3.****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地上建筑物为在建工程,目前无产权证。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8,168,864.00
评估基准日
2023年7月6日
评估机构
**科正房地产土地****公司
转让底价(元)
20,594,86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8866215
注册地:**市**区**路44号
法定代表人:甘明生
经济类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转让方承诺
****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集团****公司董事长决策专题会议纪要(2023)新董专纪字第 9 号 (摘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通办纪字第25C号
特别
告知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 民法典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未提供共有人同意转让书面意见。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4.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份共有人和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6.标的产权证件、执行裁定****交易所查阅。
交易
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本项目不接受按揭贷款。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的成交价款后,将全部成交价款足额转入转让方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当在取得共有人同意后,****税务局办理申报税务工作;交易双方办理缴税完结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等资产交付相关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2.(1)项目成交后且受让方取得转让方过渡性部分管理授权或开始办理规划条件变更申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成交之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电、物业费等:)3万元以内(含3万元)由受让方承担;
超过3万元以上的费用:①法院执行裁定书落款日期至项目成交日期间,由原产权双方(****、**市金投****公司)按所占份额比例承担,②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落款日期之前未缴纳费用,由****承担。
(3)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涉及的物业费、水电费意向方需自行与转让方了解。
3.标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方所占38%份额部分)在办理过户、产权(变更)登记等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其他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 )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因本项目可能涉及按份共有人、承租人主张行以同等价格使优先购买权,导致竞买人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风险。竞买人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一旦报名并参与竞价即表明其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并愿意接受可能面临的纠纷。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展示地点:挂牌标的所在地
展示时间:挂牌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路先生186****297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1/15 至 2024/02/08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17:00****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需在信****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月15日
至2024年2月8日17:30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意向授权委托书(如需)
2.标的图片
联系
方式标的咨询
邓经理 0771-****027****交易所)
陈经理 0772-****155****交易所)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
**市**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交易中心)
****市**区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1****交易所)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标的详情:1.该地块位于**省太**阳夏路东侧,土地总面积:31090.1㎡,为**市金投****公司、****按份共有,其中**市金投****公司所占份额62%,****所占份额38%。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使用权性质:出让。
2.本次挂牌,****对所占份额38%份额做挂牌转让。
3.该土地原用于开发建设“太**涡河休闲文化购物公园”项目,自2016年8月停工至今。目前地块现状:地上建筑物为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进度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实地踏勘了解。
重要提示:1.该地块项目的相关报建信息以及竞买成功后是否需按照原项目规划进行建设请意向****规划局、建设局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2.由于该地块闲置所产生的土地闲置费请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该地块闲置所产生的土地闲置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地块转让方不负责分割。
3.****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地上建筑物为在建工程,目前无产权证。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本项目不接受按揭贷款。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 )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因本项目可能涉及按份共有人、承租人主张行以同等价格使优先购买权,导致竞买人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风险。竞买人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一旦报名并参与竞价即表明其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并愿意接受可能面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