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1月11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6017
通讯地址:国****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2024年1月11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绿色安全生产甲苯二异氰酸酯中试技术开发项目 | ****基地 | **** | ****研究院股份公司 | 项目拟在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建设一套500吨/年甲苯二异氰酸酯中试装置及配套单元,开展工业化试验。项目总投资1450.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场低含盐系统,经“均质调节+中和+水解酸化+曝气+沉淀+磁混凝沉淀+臭氧接触+过滤+消毒”处理,尾水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工艺废气、储罐呼吸气收集后依托现有设施经“三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RTO炉焚烧”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氧化锌、粗甲醇、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废冷凝液、不合格品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和VOCs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