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街镇李家庄村原桔场海水养殖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经村两委会商议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将长街镇李家庄村原桔场海水养殖塘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街镇李家庄村原桔场海水养殖塘承包项目
2、项目地址:长街镇李家庄村
3、项目概况:标的面积为47.43亩(注:养殖塘面积不重新复量,按上述标的面积计算)。
4、项目用途:养殖塘仅作为水产养殖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养殖塘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经允许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
5、承包期限:三年,自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7年3月19日止。
6、最低招标限价:3000元/亩﹒年。
7、中标方式:
设1个标的,本次招标以暗标形式最高价中标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限价视为无效。同一个标的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包。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报名时提交)。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
承包期限为三年,分三期付款(即:一年一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后续每一期承包款需在前一个承包期的1月30日前付清,如逾期支付承包款视作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处置。
五、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按总合同承包费的10% 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终止且乙方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甲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不足抵充部分,乙方仍需补足。
六、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4年1月 16日至 2024年 1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300元/标的,售后不退。
5、意向承包人可在报名前对承包标的及周边养殖塘整体状况进行实地考察,确定需要承包的标的并对该标的报名,若未参与报名的标的则不得参与相应投标报价。
6、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 15时00 分
7、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
注:投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法人单位投标,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及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中心(https://jyzx.****.cn/cqjy/jmr/index)上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线下购买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
八、合同签订时间
1、招租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承包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九、基础设施
所有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道路、塘岸、闸门、沟渠、排灌溉设施等)及建筑物(包括管理房、生活用房、经营性用房等)管理、维修、维护、**均由承包者自负(解决),自行安排。
十、其他事项
1、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2、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养殖塘中涉及房屋海塘要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养殖塘,保证海塘设施完好,维持原状,不得擅自更改或损坏养殖塘坝体设施。
3、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不得私自违章乱建,不得私自转让承包权,不得违规抽取地下水,养殖塘如分隔成小塘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如不按上述要求,村里有权回收承包权,所出现的后果一律由承包人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重新招标。
4、在承包期限内,****政府对该塘土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土地)所造成不****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性补偿处理,但中标人仅享有其中水产品的养殖损失补偿费,其它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
5、乙方在合同终止日前必须清塘完毕,否则过期后塘内一切余值全部归属甲方。
6、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踏勘,对该项目及周边养殖塘整体状况作详细了解,不得在中标之后再提出异议,其中踏勘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的后果将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
8、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办公地址:**县长街镇李家庄
联系人:陈营国
联系电话:139****3828
招标代理人:****
地 址:**县**北路133号403
联系人:屠海标
电话:****5018
门户网站:01/15 14:4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