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本单位受****委托,对位于周巷镇开发路848号的标准厂房4#楼进行竞价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租期 | 租金底价 | 设计用途 | 原合同到期时间 | 竞价保证金 |
1 | 周巷镇开发路848号 | 3074㎡ | 五年 | 407600元/年 | 工业 | 2024年1月24日 | 15万元 |
(二)其他说明
1、本标的座北朝南,三层钢混结构,标的为整体出租。
标的出租的建筑面积,竞租人可现场看样测量,如竞租人实际看样后测量的建筑面积与本公告上的建筑面积不符,以本公告的建筑面积为准,以后不再因实际面积多少在费用上办理多退少补手续,请各竞租人自行在报名前对出租房屋进行实地看样,与看样联系人取得联系,以免对所租房屋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竞租人竞得房屋后应依法经营,不得经营或加工污染严重的项目或产品,不得用来改造成出租房经营房屋出租项目。
3、租金每年分两次付清,承租方必须在期前和期中前30天内一次性付清半年租金,前二年租金按成交价计,第三年开始在成交价的基础上上浮2%。
4、标的目前处于承租状态,标的设优先承租权,即在相同租金的前提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29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元达****公司(**市白沙路街道慈甬路405号东瑞大厦201室),联系人:孙先生,电话:138****9410。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竞租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竞价保证金交付凭证到**元达****公司(**市白沙路街道慈甬路405号东瑞大厦201室)办理登记手续。竞价保证金****银行汇票方式支付,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下午16时(**时间),保证金以到账情况为准。保证金接收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周巷支行;
账号:395********014720;
收款单位:****政府****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注:保证金缴纳人应与竞租人一致,不接受两者不一致的报名。
五、看样时间: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29日工作时间。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2024年01月30日上午10:00时(**时间),在********政府大楼一楼116室)开标室。
七、竞租人须于2024年01月30日上午10:00时前(**时间)到********政府大楼一楼116室)开标室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八、联系电话
出租方联系人:许先生,电话:138****5387。
本次竞价由周巷镇****办公室监管,监管电话:****0125。
****(农交所)
2024年01月15日
编号:****
本单位受****委托,对位于周巷镇开发路848号的标准厂房4#楼进行竞价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一)基本情况
序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租期 | 租金底价 | 设计用途 | 原合同到期时间 | 竞价保证金 |
1 | 周巷镇开发路848号 | 3074㎡ | 五年 | 407600元/年 | 工业 | 2024年1月24日 | 15万元 |
(二)其他说明
1、本标的座北朝南,三层钢混结构,标的为整体出租。
标的出租的建筑面积,竞租人可现场看样测量,如竞租人实际看样后测量的建筑面积与本公告上的建筑面积不符,以本公告的建筑面积为准,以后不再因实际面积多少在费用上办理多退少补手续,请各竞租人自行在报名前对出租房屋进行实地看样,与看样联系人取得联系,以免对所租房屋情况不了解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竞租人竞得房屋后应依法经营,不得经营或加工污染严重的项目或产品,不得用来改造成出租房经营房屋出租项目。
3、租金每年分两次付清,承租方必须在期前和期中前30天内一次性付清半年租金,前二年租金按成交价计,第三年开始在成交价的基础上上浮2%。
4、标的目前处于承租状态,标的设优先承租权,即在相同租金的前提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
二、资格确认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竞价保证金交付凭证到**元达****公司(**市白沙路街道慈甬路405号东瑞大厦201室)办理登记手续,竞价保证金****银行汇票方式支付,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下午16:00(**时间),保证金以到账情况为准。保证金接收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周巷支行;
账号:395********014720;
收款单位:****政府****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注:保证金缴纳人应与竞租人一致,不接受两者不一致的报名。
三、竞租须知1、竞租人须于2024年01月30日上午10:00前(**时间)到********政府大楼一楼116室),凭《竞租人登记表》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每个竞租人只准随带助手1人。
3、本次竞价以实物资产现状进行竞租,本单位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和质量问题。
4、本次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竞价时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有房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四、现场竞价规则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1、本次竞价采用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并递交《租赁竞价报价单》,报价必须以底价为基数,增价部分以0.1万元的整数倍加价。
2、竞价方式:
(1)竞租人填写《竞租报价单》,按当前增价幅度及整倍数书面报价进行竞价。
(2)每个竞租人可多轮报价,每一轮竞价产生一个最高报价者,若其余竞租人放弃,则最高报价者即为竞得人;反之,进入下一轮报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加价,产生最高报价者,该最高报价者即为竞得人。
3、若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有效,报价人即为竞得人。
4、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未能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则视作自动放弃成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竞得人在竞买现场或事后悔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可由报价第二高者为竞得人;若第二高者放弃,本标的宣布流标。其他未竞得的竞租人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竞租人原因除外,不计息)。
6、竞租人相互勾结,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以排挤竞争对手公平竞争的,其竞租无效,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现场竞价资格:
(1)竞价人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2)竞价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3)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字迹模糊不清或竞租人没有签名的;
(2)不按竞价规则填写报价单的(报价低于底价或未按规定的增价幅度及整倍数报价);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租人或其委托人不符的;
(4)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保证金的处理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租金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租金在签订合同前补齐。
2、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的退还:在竞价结果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竞租人应提供退还竞价保证金的账号、开户行等相关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未能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期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
(3)竞得人未能按规**期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第一次半年租金的;
(4)竞租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5)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严重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六、竞价要求竞租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竞得人应于取得成交通知书后七天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付清第一次半年租金。
第一次半年租金价款通过****(农交所)账户交割,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周巷支行;
账号:395********014720;
收款单位:****政府****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以后每次的租金直接支付给出租方。
八、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1、出租方实物交割时间:原承租人取得承租权的,产权交割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新承租人取得承租权的,产权交割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如因厂房搬迁超过约定时间,适当延后,但最长不超过03月31日),租期起租时间以实物实际交割时间为准。
2、出租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超过03月31日交割实物的)。
3、标的成交后,竞得人应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3.5万元和水电押金0.5万元,在签订合同之日前一次性付清,承租期满并结**电费后一次性退还,无息。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每半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事项1、标的不得擅自拆、搭建,不得生产、加工、经营高噪音、污染严重、危险性高的项目或行业(即使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也不行),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标的目前处于承租状态,合同到期日2024年01月25日,出租方提供出租的房屋,水和电均已接通,房屋四周场地混凝土浇筑平整,无货梯、无室外附属设施,目前承租状态下的除房屋(水接至水表、电接至电箱)和室外场地混凝土以外的设施均由原承租人因生产需要而加装,原承租期满后由原承租人拆除(未拆除的水、电管线和部分装修除外)。
3、竞得人在租赁期间房屋室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竞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竞得人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4、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设施的安装、验收,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应负责修复,并且出租人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5、安全管理及电量扩容等事项:
(1)安全管理:竞得人投入生产后,应自行做好安全及财产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发生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等与出租方无涉。
1)承租期间,如竞得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不到位,经出租方多次提醒仍未有行动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出租方视竞得人单方面违约,经村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上级部门批准,可以取消其承租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2)竞得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配合上级部门、出租方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承租期间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均由竞得人承担法律、经济的全部责任。
3)竞得人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标的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可以不定期地检查房屋有关防火安全,竞得人不得无理拒绝。出租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竞得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安全隐患,出租方将向竞得人书面发送整改通知单;如竞得人未按出租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出租方视竞得人单方面违约,经村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上级部门批准,可以取消其承租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A、竞得人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
B、竞得人将房屋内的消防设施拆除或用作他途的;
C、阻塞消防通道或电箱通道的;
D、生产车间内使用燃气灶、煤炉、电炉、热得快等明火器具及其它容易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设施的;
E、非生产期间,生产车间内除值班人员外,留宿他人的。
(2)电量扩容:竞得人因生产需要,目前电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出租方为竞得人提供100KVA用电量的电表),应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电量扩容的事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出租方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3)临时设施的搭建:竞得人因生产需要,需要在场内搭建临时设施的,应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并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6、租赁期间如遇房屋产权发生变化或者房屋拆迁等,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按实折算后退还,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履约保证约定,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9、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消防安全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租赁期满,竞得人应无条件退还房屋,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正常折旧除外),房屋内的固定性装修不得拆卸,房屋损坏照价赔偿。
11、标的物的维修、保养
(1)维修、保养范围
1)房屋。出租房屋正常使用出现的渗漏水和内、外墙脱落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但经竞得人改造后由竞得人负责)。
2)道路。在道路的正常使用范围内的破损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保养(但由竞得人人为破坏或超载造成的除外)。
3)水路。水表箱以前的管路由出租方负责维修,水表箱以后的管路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在承租期间,水表箱由竞得人负责保养。
4)电路。出租方提供的电表箱及以上部分的线路由出租方负责维修,电表箱以后部分线路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维修。在承租期间,出租方提供的电表箱由竞得人负责保养,正常出现的故障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但由竞得人原因导致的损坏由竞得人负责维修。
5)谁负责维修、保养,由谁负责费用。
(2)出租方在维修期间,竞得人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如出租方因故不能及时维修时,竞得人经出租方同意后可直接维修,维修费用可向出租方求偿。
(3)在租赁期间,出租方每年对租赁物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在租赁期间,竞得人享有标的物的专用权,对标的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标的物以外的由竞得人自行购置的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涉。
12、分租和转租
本项目不允许分租和转租。竞得人若擅自分租或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其他本单位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本单位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租人在竞价前应向本单位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租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竞价由**市周巷镇****办公室监管,监管电话:****0125。
****(农交所)
2024年01月15日
第三部分 租赁合同
****社区标准厂房4#楼出租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制订
2024年 月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主体资格证号: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主体资格证号或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村级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标的事项:****社区标准厂房4#楼出租
标的概况:建筑面积3074平方米,三层钢混结构,座北朝南。
第二条 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本合同标的没有设置抵押权、质权、承租权。
甲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标的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对****公司章程、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乙方竞得标的没有违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条 承租方式、承租期限、承租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承租权取得方式:竞价。
2、承租期限:五年,自2024年 月 日—2029年 月 日。
3、前二年每年承租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租金每年分两次付清,承租方必须在期前和期中前30天内一次性付清半年租金,前二年租金按合同金额计,第三年开始在成交价的基础上上浮2%。
第1次半年的租金汇入****账户,以后每次的租金直接汇入甲方账户。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详见第二部分竞价须知第九条规定。
第七条 交割
1、原承租人取得承租权的,产权交割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新承租人取得承租权的,产权交割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如因厂房搬迁超过约定时间,适当延后,但最长不超过03月31日),租期起租时间以实物实际交割时间为准。
2、履约保证金3.5万元,水电押金0.5万元,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
(1)有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后续租金的(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
(2)履约保证金的结算和退还:乙方承租期满并结**电费后,甲方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甲方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九条 承租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产生履约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进行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可****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4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半年租金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次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3、甲方如未能按规**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应向乙方支付累计1万元的违约金(超过03月31日交割实物的)。
4、租期结束后,乙方应按期搬离,如乙方一时无法找到房源的,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可以给予乙方适当的宽限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但乙方必须在协商约定的宽限期限内搬离,并按合同约定租金折算后支付宽限期限的房屋租金。如果乙方未在协商约定的宽限期限内搬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农交所)备案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并经****(农交所)签证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经****(农交所)签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方:****(农交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