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01-15 15:42:00
中国人寿****公司****公司职场装饰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对中国人寿****公司****公司职场装饰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人寿****公司****公司职场装饰项目
招标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到2024年1月4日
评审日期:2024年1月5日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国****公司职场装修,含水电、背景墙制作等。
成交候选供应商情况:
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1 | **** | 166800.00 |
2 | ****公司 | 166850.00 |
3 | **市****公司 | 167100.00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单价、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公示期限:2024年1月15日到2024年1月17日(**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供应商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反映。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广场B座
联系人:宣老师
电话:0551-****8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10
联系人:陈工、姚工
电话:139****8204、177****8278
发布日期: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