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环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C21地块污水处理和供暖项目(供暖设备)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材料设备][**市]******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C21地块污水处理和供暖项目(供暖设备)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信息时间:2024-01-15 16:16 】
中标通知书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C21地块污水处理和供暖项目(供暖设备)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辽****公司 | ||||||||
工程类别 | 材料设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1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市 | 建设地点 | 东起**机场,西至**河,南起浪东路,北至202国道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王钦 | ****000.000000元 | 30日历天 | 满足产品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满足产品要求 | 75.1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 | **市金港****公司 | **市****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钦 | 王海隆 | 刘超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 ****000.000000元 | ****765.000000元 | ****43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满足产品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满足产品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满足产品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满足产品要求 | 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满足产品要求 | 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满足产品要求 | ||||||||
评审得分 | 75.19 | 69.96 | 61.88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市金港****公司 | **市****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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