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保基金智能审核系统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州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2-2023-00511
3、项目名称:****医保基金智能审核系统建设及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7(万元)
6、最高限价:67(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州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供应商应当在**州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pt.****.cn: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州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州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登录“**州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6日08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点00分(**时间)
3、地点:**州公共**电子交易平台。(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州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1月26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州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该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请提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2.****.33: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等待开标,供应商根据页面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若输入密码错误(5 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磋商:供应商登录“**州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不见面询标,进入不见面询标系统,****小组询标消息,供应商收到消息后在线参与磋商。磋商小组发起磋商消息后 10分钟之内未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中心电话通知提醒供应商参与磋商(如供应商电话未接或联系不上,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磋商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机会,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操作说明见 “****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询标及二次报价操作手册-供应商》。
4.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在系统发起最后报价开始后 30 分钟之内完成最后报价,系统发起报价后 10 分钟之内未报价的供应商,****中心电话通知提醒参与报价(不重新计算报价时间,如供应商电话未接或联系不上,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办理CA锁及技术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CA客服电话:400-****-8080
办理咨询:175****9993、135****6210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咨询:****980000
技术支持:0718-****133 网员注册咨询:0718-****633
6.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提出时间以书面质疑函记载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委托授权范围的,****书面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①****和采购人通过**州公共**交易平台或电子邮件方式接收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供应商逾期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②质疑供应商通过**州公共**交易平台提交质疑函的,可登录**州公共**交易平台质疑投诉模块,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线上提交质疑函。
③质疑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函电子件(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可发送至采购人邮箱:****@qq.com或****邮箱:****@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致采购人或****,xxx公司对(项目名称)的质疑函”,采购人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5)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业州镇广润路 35 号
联系方式:139****8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一楼
联系方式:071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71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