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章台镇、贺钊镇等4个乡镇9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 | **章台镇、贺钊镇等4个乡镇9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贺钊镇、贺营镇、第什营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1.5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明庆 |
联系人 | 张兴军 | 联系电话 | 158****2569 |
项目投资(万元) | 2055.09 | 环保投资(万元) | 2055.09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2-05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政府所在地建设污水处理量300m3/d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四类水标准;贺营镇**村、第什营镇第什营村各建设化粪池2座;污水管网铺设涉及郝家屯村、三益庄村、鱼堤村、北章台村、东贺钊村、西贺钊村、侍曾村、**村、第什营镇第什营村等9个村。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无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直接通过加强站区内绿化措施排放至大气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农村****处理站处理后措施后通过/排放至蓄水池后进行农田灌溉、绿化、道路抑尘等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强站区绿化。 | ||
承诺:**** 王明庆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明庆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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