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传染病门诊及病区建设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体工程
****传染病门诊及病区建设项目****改革局《关于****传染病门诊及病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汉发改社会﹝2020﹞59号)批准建设,估算总投资70,0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2020年12月30日,****改革局《关于下达****传染病门诊及病区建设项目基建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汉发改社会﹝2020﹞297号)文件,将该项目列入**区2020年基建年度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及内容:**传染楼一栋,建筑面积9360㎡,以及医疗设备及相关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9,000,000.00元,其中**工程费用60,130,000.00元、设备购置18,220,000.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前期费用)7,160,000.00元,工程预备费3,490,000.00元;建设时间为2020年至2022年。
(二)室外工程
室外工程****改革局《关于下达****传染病门诊及病区建设项目基建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汉发改社会﹝2020﹞297号)文件,同意将该项目列入**区2020年基建年度投资计划。室外工程建设内容:室外铺装工程、室外给排水、室外景观照明。
二、工程建设情况
(一)主体工程
****大学****集团****公司设计,诚****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公司实施招标代理。工程于2020年12月21日通过公开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59,525,272.53元,合同工期508天,项目实际开工日期2021年3月5日,竣工验收日期2023年2月20日,超出合同工期210天。
(二)室外工程
****大学****集团****公司设计,诚****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公司实施招标代理。工程于2022年2月24日通过邀请招标,******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2,468,861.57元,合同工期180天,项目实际开工日期2022年3月15日,竣工验收日期2023年2月20日,超出合同工期163天。
******、改建、扩建的****传染病门诊及病区建设项目工程,于2023年2月20日竣工验收会议通过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2023年3月14日****建设局****机关意见:经对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3日报送****传染病门诊及病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2023年3月3日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核查,符合要求,准予备案。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结算多报工程价款共计5,921,000.07元。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并提出以下建议:
责令****加强项目现场计量计价管理,严格监督监理单位履职尽责。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项目法人已经调减**投资5,921,000.07元;对施工单位违规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加强项目现场计量计价管理,严格监督监理单位履职尽责。
****审计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