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街33号房屋加固工程(资格预审)
1.****的**镇人民街33号房屋加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区 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2)工程规模:造价约30.9656万元
工程性质:加固工程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1-31 至2024-3-30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01 | **镇人民街33号房屋加固工程 | 30.9656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良好 | 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B类合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参与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预审材料于2024-1-22下午14:00至15:00到**市**区宝带东路264号四楼410(****)递交材料并签到,未按时签到或提供资审材料不齐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7.其他: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交至**市**区宝带东路264号四楼410(****)。
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市建筑市场信息网自行下载,须有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
(二)附件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复印件;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4)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5)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复印件;
6)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7)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复印件;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办公室。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三家及以上全部入围,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少于3家,将重发公告。
报名费:现金300元/家,售后不退。
9.招标人:****
联系人:陈海晶 电话:0512-****6954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宝带东路264号四楼410
联系人:陈良亮 电话:0512-****7487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1-16 至2024-1-22
12. 备注:
(1)、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
(2)、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
(3)、中标单位需在开工前在属地建管部门办理小型(临时)工程备案登记手续。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