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时间 |
1 | 马颊河**县段防洪达标治理工程项目 | **** | **市****公司 | **省**市**县 | 项目所在地位于**县,涉及**县西付集乡、埝头乡和束馆镇3个乡镇,97个村,项目为线性工程,具体为:起点:豫冀界**县段起点(桩号 L0+000,东经115°17′32.099″,北纬36°6′3.101)终点:豫鲁界**县段终点(桩号 L26+524,东经115°28′7.557,北纬36°13′21.153″)。(其中**吴**道不属于本工程,全长608m,起点坐标:东经115°23′30.103″,北纬36°8′43.795″;终点坐标:东经115°24′0.384″,北纬36°8′42.946″)。 | 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及**市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实现“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等要求,减轻二次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控制限值。项目夜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确需夜间作业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降噪,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工区及临时道进行洒水降尘,做好覆盖,同时还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做好施工占地范围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合理规划堆料场,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范围的土地使用功能。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回填时先回填深层土,再回填表土,分层回填。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可全部回填利用;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 2024.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