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县铜钟村11宗地块、铜钟乡铜钟村马桥村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联合****公司组织实施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铜钟村11宗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铜钟村11宗地块位于**县铜钟乡铜钟村,具体四至以勘测定界图为准,P(2024)01-1号至P(2024)01-7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住比32%,容积率≦3.2,规划建筑三层,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P(2024)01-8号至P(2024)01-11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5,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
①P(2024)01-1号至P(2024)0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宗地块面积128㎡,每宗地块拍卖起始价为11万元。
②P(2024)01-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96㎡,拍卖起始价为8.1万元。
③P(2024)0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470.2㎡,拍卖起始价为25万元。
④P(2024)0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487.6㎡,拍卖起始价为26万元。
⑤P(2024)01-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462.6㎡,拍卖起始价为24.5万元。
⑥P(2024)01-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428.9㎡,拍卖起始价为22.5万元。
注:P(2024)01-1号至P(2024)01-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宗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11万元,竞买保证金不对应任何地块,但每份保证金只能有一次成交机会;P(2024)01-7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8.1万元、P(2024)01-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25万元、P(2024)01-9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26万元、P(2024)01-10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24.5万元、P(2024)01-1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22.5万元,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须注明铜钟村地块竞买保证金,**县铜钟乡铜钟村11宗地块按规划统一外立面。
铜钟乡铜钟村马桥村1宗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P(2024)02号地块 | 铜钟乡铜钟村、马桥村处 | 23509.49(约35.26亩) | 商服、住宅用地 |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1≤R≤1.2 | ≤35% | ≥30% | 600 | 1200 |
注:P(2024)02号地块建筑高度≤21米,商服用地占比≤10%;P(2024)02号地块竞得人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市《关于进一步规划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配建公共服****政府。
三、P(2024)01-1号至P(2024)01-11号地块对应的规划附图编号详见拍卖文件。
四、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5日17:00时前到****或****公司获取拍卖文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5日17:00时,到****或****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16: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公司将在2024年2月5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八、拍卖出让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踏勘。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2月6日上午09:30时在****举办。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省**县天城镇发展大厦四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15-****801
2、联系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雄楚大街268号出版文化城出版大厦2层2027号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人:180****9470
****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账 号:8201 0000 0011 36969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行 号:40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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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