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1-1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UV单体扩能技术升级和抗氧剂联合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露天矿街道办**省**市**区环**路59-3号(中心地理坐标:E110.882789 ,N21.689054 )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现有工程装置工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RCO****设备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使用低硫燃料气,燃烧烟气经排气筒排放;造粒车间抗氧剂产品破碎包装线的颗粒物废气由真空循环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造粒车间破碎包装线包装工序经1套静电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挥发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设备1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总隔油池和废水暂存池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设备2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北侧废水暂存池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设备3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厂区已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已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台账及体系,非正常工况废气引至茂石化炼油分部火炬系统处理。现有工程生产废水经密闭管道汇入厂区现有废水暂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本项目改扩建后保留原有的1100吨/年UV单体装置生产线不变,利用已有的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新增一条3000吨/年的UV单体生产线,同时增加UV单体生产品种;在现有抗氧剂联合装置新增一条3000吨/年抗氧剂乳液生产线;原废液罐新增碱液蒸发处理工序,对原废碱液进行蒸发浓缩处理后,浓缩液作为产品外售,蒸发冷凝水分作为废水收集处理。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环**路59-3号
联系人:朱国亮 联系电话:199****171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市厂前东路163号大院
联系人:李文灏 联系电话:185****009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发布单位:****
2024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