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餐厅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区****餐厅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
调查单位:****
地理位置:**自治区**市**区颇章乡布仁村
占地面积:5051.11m2
中心经纬度:E91°51′33.646″,N29°8′37.996″
四至范围:项目地块北侧与山地相邻,南侧相邻乡村道路,东侧8m处为布仁村居民点,西侧相邻农用地,西南侧10m处、南侧15m处分别相邻1户居民,东南20m****村委会,东北侧300m处为达庆拉康,东侧270m处、东北侧390m处、西侧250m处为居民点,南侧210m处为布仁沟,其余500m范围内均为农用地。
调查缘由:**市**区****餐厅建设项目地块原为农用地(耕地、林地),规划为公共管理与****机关团体用地,用途发生变更,按照规定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总结
(1)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手段查明,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周边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居住用地。地块范围内未生产、经营、贮存危险化学品,未堆放、处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地块内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环境安全事故,无其他土壤环境安全隐患,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2)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规定以及《**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自然资〔2020〕223号)的精神,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3)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对土壤不存在影响。地块现状用地为公共管理与****机关团体用地,现状餐厅运行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作周边农用地施肥,产生的餐厨****公司定期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综上所述,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现状污染源对土壤影响较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调查结论
(1)**市**区****餐厅建设项目地块位于**自治区**市**区颇章乡布仁村,占地面积2051.11m2,现状地块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机关团体用地”。
(2)经调查得知,地块原为农用地,地块内未进行工业活动,2019年12月16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机关团体用地”,建设**市**区****餐厅建设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地块内扰动已结束。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无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无有毒有害物质、工业固废的储存与输送活动;地块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地块范围内****餐厅运行期间产生的餐饮废水及餐厨垃圾,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作周边农用地施肥,产生的餐厨****公司定期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地块内不产生工业废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填土来源于周边地块、道路开挖,平整所产生的土壤;历史上未开展过环境监测;同时,现场调查未发现污染迹象。因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4)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用地、居住地、道路。历史上未曾建设过工业企业。因此,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得到合理处置,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活动结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地区/**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