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号宁水审发〔2024〕10号 | 发布日期2024-01-16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水利厅 | 责任部门|
有效 |
****水利厅关于**灌区**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4〕10号
****建设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灌区**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中心发〔2023〕144号)收悉。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灌区**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2023〕162号),我厅对随文报送的《**灌区**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咨询论证,基本同意该《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水文
(一)项目区主要位于**区、中**,代表站多年平均降雨量180~189毫米,水面蒸发1150~1220毫米。
(二)项目区泥沙分析以下河沿站为代表,多年平均含沙量2.21公斤每立方米。
二、工程地质
(一)基本同意区域地质评价结论。项目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二)基本同意工程地质勘察成果和结论。**渠渠道及建筑物主要地层为人工填土、壤土、砂壤土、黏土、细砂、粉细砂、中砂、卵石、圆砾、角砾、砂岩等;高干渠渠道及建筑物主要地层为人工填土、细砂、壤土、砂壤土、圆砾、角砾、卵石、圆砾、砂岩等。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的质量评价结论。粗、细骨料和块石外购解决。
下一阶段,应结合施工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工程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主要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对**灌区**渠、高干渠骨干灌排工程进行提升改造,消除病险隐患,完善量测水设施和自动化设备,提高灌区供水保障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工程规模。工程改善灌溉面积229.21 万亩,其中自流灌区36.5万亩,扬水灌区192.71 万亩。**渠设计引水流量58立方米每秒,高干渠设计引水流量46立方米每秒,黄河泵站设计流量30立方米每秒。
四、工程等别、总体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等别和标准。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10年一遇。**渠进水闸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黄河泵站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工程总体布置。维持现有工程布局,对**灌区**渠、高干渠部分段落进行砌护改造,配套改造渠道建筑物,****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完善灌区信息化设施设备。
(三)主要建设内容。
1.渠道砌护改造。砌护改造渠道70.3公里,其中:**渠50.9公里、高干渠19.4公里。
(1)**渠:桩号0+000~0+700、9+237~12+800、13+300~20+350段,长11.3公里,梯形断面或圆弧坡脚梯形断面,渠底采用模袋混凝土,渠坡采用现浇混凝土;桩号0+700~9+237段,长8.5公里,梯形断面,采用全断面模袋混凝土;桩号12+800~13+300、20+350~25+579、27+784~28+364段,长6.3公里,梯形断面,采用全断面现浇混凝土;桩号25+579~27+694、30+406~31+868段,长3.6公里,梯形断面或圆弧坡脚梯形断面,对破损段落进行维修改造;桩号33+350~39+550段,长6.2公里,梯形断面,采用抗径流网垫护坡;桩号39+550~41+135、46+802~53+561段,长8.4公里,采用梯形断面或圆弧坡脚梯形断面,渠底采用卵砾石,渠坡采用现浇混凝土;桩号66+693~68+894、81+791~82+028、83+963~88+139段,长6.6公里,圆弧底梯形断面,采用全断面现浇混凝土。
(2)高干渠:渠道砌护改造19.4公里。其中,桩号0+000~4+178、6+190~19+406段,长17.4公里,圆弧坡脚梯形或圆弧底梯形断面,采用全断面现浇混凝土;桩号4+178~6+190段,长2公里,采用现浇混凝土直立挡墙加高。
2.渠道建筑物改造工程。改造建筑物328座,其中**渠:237座,高干渠91座。
**渠改造水闸17座,其中**1座,翻建8座,维修改造7座,拆除1座;改造渡槽6座,其中翻建3座,维修改造3座;改造渠涵、沟涵6座,其中翻建5座,维修改造1座;翻建排洪槽2座;改造生产桥4座,其中翻建3座,拆除1座;翻建跨**渠渡槽6座;改造渠道沿线引水口、退水建筑物196座。
高干渠改造水闸7座,其中翻建1座,维修改造6座;翻建渡槽1座;翻建渠涵2座;改造渠道沿线引水口、退水建筑物81座。
3.黄河泵站工程。改造主、副厂房,维修改造主厂房747平米,翻建副厂房447平米;改造技术供水系统,建设蓄水池1座,容积9500立方米,****泵站1座;维修改造出水渡槽1座、出水塔1座
4.建设渠道巡护路48.8公里。其中**渠29.4公里,高干渠19.4公里。
下一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渠道断面及砌护设计、建筑物布置及结构设计,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五、机电、金结及信息化工程
(一)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泵站水泵电机7台(套);安装渠道进水闸、退水闸、节制闸闸门23套,启闭设备22套;安装渠道沿线引水口测控设备;配套相应电气及附属设施设备。
(二)供电工程。黄河泵站利用现有电源点,****电站1座;渠道工程点用电采用就近市电接入或太阳能供电。
(三)信息自动化工程。配套灌区自动化监控系统、安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
下一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机泵、阀件等设备选型;优化供电工程及自动化设计等。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及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二)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排水方案。
(三)工程工期控制在12个月。
七、工程占地与移民安置工程永久占地12.99亩,施工临时占地166.64亩。不涉及迁和移民安置。
八、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和节能设计
(一)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二)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防护措施。
(三)本工程主要能耗为燃油、电能等,工程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确保达到节能效果。
九、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92311.14万元。工程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
十、工程管理
****水利厅为项目主管部门,主持工程竣工验收。****建设中心为项目法人,负责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后,交由原运行管理单位进行运行管理。
(二)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实行质量检测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批复规模、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四)工程建设应与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健全管理制度,合理配置管理设施和设备,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实施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六)工程建设阶段应按规定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送我厅。
****水利厅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灌区**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概算投资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 安 | 设 备 | 独 立 | 合 计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58843.76 | 58843.76 | |||
一 | 渠道砌护工程 | 46148.09 | 46148.09 | ||
二 | 渠道建筑物工程 | 11324.67 | 11324.67 | ||
三 | 黄河泵站工程 | 1371.00 | 1371.00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816.52 | 8368.06 | 9184.58 | ||
一 | 机泵及阀门工程 | 245.19 | 3186.82 | 3432.01 | |
二 | 电气工程 | 156.87 | 2093.49 | 2250.36 | |
三 | 自动化工程 | 92.94 | 696.16 | 789.10 | |
四 | 信息化工程 | 320.90 | 2363.76 | 2684.66 | |
五 | 消防工程 | 0.62 | 27.83 | 28.45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 260.87 | 3106.14 | 3367.01 | ||
第一至三部分合计 | 59921.15 | 11474.20 | 71395.35 |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5202.85 | 5202.85 |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65124.00 | 11474.20 | 76598.20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7872.33 | 7872.33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1741.60 | 1741.60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926.28 | 926.28 | ||
三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3315.85 | 3315.85 | ||
四 | 其他 | 1888.60 | 1888.60 |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1628.10 | 1628.10 |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260.50 | 260.50 |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65124.00 | 11474.20 | 7872.33 | 84470.53 | |
基本预备费 | 4223.53 | ||||
Ⅰ | 工程部分 | 88694.06 | |||
Ⅱ |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 49.64 | |||
Ⅲ | 水土保持工程 | 327.43 | |||
Ⅳ | 环境保护工程 | 1786.37 | |||
Ⅴ | 供电工程 | 1453.64 | |||
工程总投资 | 92311.14 |